成品油市场乱象的主要表现形式
对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实施监管的主要部门有商务、应急、公安、消防、税务、市监、环保、交通等部门。一直以来,各相关监管部门主要把监管重点集中在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的批发、仓储、零售的合法合规企业上,总体上秩序良好,但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监管、查处打击乏力,导致成品油销流通领域非法经营行为十分突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私自储存。一些企业、个人(建设工地,矿山,采石场,物流企业,商混站,运输个体户)以自用油名义设置储油设施囤积油料。在这些以自用油名义储存油料的企业或个人中,部分企业或个人将储存的油料违规分销给工地运输车辆,并以油款抵扣结算车辆运费。
2)游动兜售。非法流动加油车有多种类型。有的用油罐车改装而成,有的用洒水车改装而成,有的用面包车改装而成,车上配备流量计、加油枪等加油设备,这些加油设备多存在于城乡结合部,停靠马路边向过往车辆兜售油品,或者在停车场、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市场附近为车辆加油;有的用面包车安装油桶走乡串村四处兜售;有的用柴油罐车安装加油枪往来于集镇、乡村、工地、矿山等场所推销柴油;还有一些私人油罐车辆挂靠物流公司(有的持有《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许可证》),以运输成品油为名从事流动加油,甚至公布售油电话。
3)违规批售。相关法规规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只能向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车辆)批发油品,但少数批发企业(甚至中石油、中石化的油库)存在违规行为,有向不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车辆)批发油品的现象,开具的油库发票只写车牌号,没有购货方名称和该批成品油到达地点,给不法经营提供了空间和条件。
4)油源混乱。部分民营加油站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利用成品油检测标准漏洞销售非法调和油,或冒险销售走私油、非标油等,即不安全也不环保,这类油品大多来源复杂,很难进行追踪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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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场乱象的主要危害
1)威胁公共安全。非法经营、私自储存、流动兜售成品油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给暴恐分子利用汽油实施恶性犯罪提供了条件。特别是非法经营者往往将粗制滥造的储油设施置于人口稠密地带或在居民小区,且无任何安全、环保意识与措施,一旦引爆或渗漏,将对安全和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加剧大气污染。为谋求利益和增强隐蔽性,非法网点的储油罐均为私自焊接罐体,油罐封头和罐体厚度根本无法满足基本强度要求,加之管理松散,极易出现油品泄漏,造成较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为降低成本,其所售油品多为非标油品,车辆加注后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3)破坏市场秩序。由于违法成本低、利润高,违法经营者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倾销,在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物流园区等一些特殊区域甚至形成市场垄断,正规加油站企业很难进入,严重破坏了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侵害了合法经营企业的市场利益。
成品油市场乱象的成因分析
1)利益驱使。近年来随着社会汽车保有量增长用油需求量的增加、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增多、“低品油退市”、油品批发来源渠道多等因素影响,尤其成品油批零价差大(近两年来成品油批零价差一般在1500—2000元),非法来源渠道油品价格更低,加之非法销售每吨油料可偷漏税费1800元左右,如此暴利,吸引一些不法商人趋之若鹜、铤而走险,千方百计非法经营成品油。
2)查处不力。非法经营成品油尽管比较普遍,群众举报不断,但查处极少。客观上,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具有隐蔽性、流动性、伪装性,非法油罐车走街串巷,群众误以为是合法运输而不会察觉,且不法分子十分警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稍觉不对劲就溜之大吉。因此取证难、查处难,任何一部门单独行动都难以凑效。
3)从众仿效。由于越来越猖獗的非法经营得不到查处与遏制,使一些正规企业产生“合法经营吃亏,非法经营赚钱”的从众心理,在利益驱使下,一些正规的仓储批发经营企业也偶有违规经营行为,甚至中石油、中石化旗下个别企业,也存在向不具备资质的零售企业批发销售油料。少数加油站也存在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购油品,甚至销售假冒伪劣油品。
4)法规缺陷。主要存在无法可依、法规滞后,导致成品油市场非法流通经营行为处于法律空白和监管盲区状态。一是成品油行业管理主要法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7月1日起废止,目前尚无相关的法律或规章出台,商务部门有监管职责却无执法队伍、装备和手段,与行业管理现实需要极不相适应。二是对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的处罚、非法经营器具(如私制、私购加油装置、油罐车、储存油罐等)暂扣无法规依据,对暂扣的非法油品无处置规定,对情节严重的无追究刑责的直接依据等等。